(2015)赵民一初字第00267号
裁判日期: 2015-05-15
公开日期: 2015-12-19
案件名称
白新戏与范军献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赵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赵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白新戏,范军献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全文
河北省赵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赵民一初字第00267号原告白新戏。被告范军献。本院在审理原告白新戏与被告范军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白新戏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465元,由原告负担一半。审判员 王瑞果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书记员 王晓静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