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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赵民一初字第00267号

裁判日期: 2015-05-15

公开日期: 2015-12-19

案件名称

白新戏与范军献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赵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赵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白新戏,范军献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全文

河北省赵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赵民一初字第00267号原告白新戏。被告范军献。本院在审理原告白新戏与被告范军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白新戏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465元,由原告负担一半。审判员  王瑞果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书记员  王晓静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