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昌民(商)初字第5036号
裁判日期: 2015-05-15
公开日期: 2016-09-16
案件名称
姚敏荣与段颖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昌民(商)初字第5036号原告姚敏荣与被告段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回起诉。诉讼费二十五元由原告姚敏荣负担(已交纳)。代理审判员 杨杰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书���记员张晓云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