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龙法刑初字第74号
裁判日期: 2015-05-15
公开日期: 2015-06-26
案件名称
林某某开设赌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龙川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龙川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林某某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龙川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河龙法刑初字第74号公诉机关龙川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林某某,男,因本案于2014年10月31日被羁押,同年11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6日被逮捕。现押于龙川县看守所。辩护人刘某某,广东兴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黄某,广东兴源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龙川县人民检察院以龙检诉刑诉(2015)4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林某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4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龙川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黄勇强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林某某及其辩护人刘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龙川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10月份,被告人林某某从他人处获得“永万利”赌博网站代理账号“abc123”后,利用该代理账号权限分别开设了“nml3”、“nm18”、“vv119”、“zz118”四个会员账号,并将“zz118”提供给谢某某、“vv119”提供给黄某某投注使用,“nm13”则由其本人使用。经龙川县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认定,至2014年10月31日,代理账号“abc123”累计接受网络六合彩赌博投注总金额为人民币295292元,返佣人民币4174.5元。被告人林某某于2014年10月3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林某某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应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证实,提请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供述了作案经过。辩护人辩护称,被告人林某某开设赌场时间短,获利少,是初犯、偶犯,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林某某身患多种疾病,患乙肝多年导致肝腹水,身体虚弱,需继续治疗;请求对被告人林某某在有期徒刑七个月内量刑。经审理查明,2014年10月份,被告人林某某从他人处获得“永万利”赌博网站代理账号“abc123”后,利用该代理账号权限分别开设了“nml3”、“nm18”、“vv119”、“zz118”四个会员账号,并将“zz118”提供给谢某某、“vv119”提供给黄某某在“永万利”赌博网站上参与六合彩赌博投注使用,“nm13”则由其本人使用。经龙川县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认定,至2014年10月31日,代理账号“abc123”累计接受网络六合彩赌博投注总金额为人民币294662元,返佣人民币4170.6元。被告人林某某于2014年10月31日在其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1、证人谢某某的证言,证实他从2014年9月中旬开始参与网络六合彩赌博。他登陆“永万利”赌博网站的账号是“zz118”。他在该赌博网站充当会员角色。这个账号是佗城镇新渡村的林某某提供给他的。林某某可以提供账号和修改信用额度,应该是代理以上的角色。每期开码后,林某某会发信息与他对账,一般一星期结算一次。每期投注后,网上都会自动退回佣金。2、证人黄某某的证言,证实他于2014年10月11日前后开始在林某某家里参与网络六合彩赌博。林某某帮他开设了会员帐号“vv119”,名称叫“永万利”。他赌过三次,每次都是林某某帮他在电脑里投注,总共赌了人民币七八千元,都输了。林某某说开个会员账号给他,有些码能返回10%的水钱,至今总共约返回水钱人民币500元。林某某应该是代理以上的角色。(附黄某某与林某某六合彩投注对账信息截图)3、证人马某的证言,证实他从2014年9月份开始参与六合彩赌博,但不是每期都买。他是以手机短信形式向同村的林某某投注,一般几期才与林某某结算一次。他听说林某某参与网络六合彩赌博。(附马某向林某某发的投注信息截图)4、证人巫某某的证言,证实他于2014年9月份开始在林某某处投注过五六次六合彩,但不是每期都投注,总投注额人民币2000多元。主要是通过打电话的方式投注,有时也会发短信给林某某。(附巫某某向林某某发的投注信息截图)5、证人陈某某的证言,证实他于20414年5月份左右开始通过打电话的形式向佗城的林某某投注参与六合彩赌博。每期开码之后,林某某就会发短信告知他输赢金额。(附陈某某向林某某发的投注信息截图)6、物证:三星手机二部、台式电脑一台,证实公安机关已将被告人林某某的作案工具扣押并随案移送。7、受案登记表,证实案发的事实。8、抓获经过,证实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林某某的相关经过。9、远程勘验工作记录,证实“永万利”是网络六合彩赌博网站,被告人林某某使用的账号“abc123”为代理账号,“会员管理”栏下面开设有“nm13”、“nm18”、“vv119”、“zz118”四个会员账号。(附远程勘验电子证据光盘二份)10、六合彩赌博相关资料,证实公安机关在被告人林某某家中提取到六合彩网络赌博资料。11、关于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用于网络六合彩赌博投注的代理账号及会员账号说明,证实公安机关查处被告人林某某网络赌博犯罪的相关经过。12、户籍资料,证实被告人林某某的身份情况。13、代理账号“abc123”及其下线会员账号的投注历史记录,证实账号“abc123”、“nml3”、“nm18”、“vv119”、“zz118”以投注方式参与网络六合彩赌博。14、手机短信截屏,证实被告人林某某使用手机接收他人六合彩赌博投注及结算赌资的相关情况。15、河公网监鉴字(2014)第20号电子数据鉴定报告,证实经鉴定,1号主机用户林某某在六合彩赌博网站拥有总代理、代理、会员权限,其中总代理账号为“adc789”,代理账号为“abc123”,会员账号为“nm13”,且在IE浏览痕迹中有查账、修改、下注等指令源代码。16、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及现场照片,证实公安机关对被告人林某某住处进行现场勘验检查的相关情况。17、被告人林某某的供述,证实他都是在他家里用电脑上“永万利”赌博网站赌六合彩。2014年9月中下旬他从他人处拿到代理账号“abc123”,后参与网络六合彩赌博十多期。他开设了6个下线会员账号,其中“zz118”给谢某某使用,“vv119”给黄某某使用,“nm13”是他平时自己赌和接受他人电话或者短信投注使用最多的会员账号。他用“abc123”代理账号接受了谢某某、黄某某网络六合彩投注,另外还接受了陈某某、巫某某、马某等人的电话或者短信投注。以上证据经当庭举证、质证、辩证,能相互印证,属有效证据,可以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应予确认。庭审后,公诉机关向本院提交了龙川县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出具的情况说明一份,证实自2014年10月份以来,被告人林某某接受网络赌博投注的总金额及所获佣金存在笔误,实际数额应分别为294662元及4170.6元。以上证据经庭外征求意见,控辩双方均无异议,属有效证据,可以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应予确认。本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某某犯开设赌场罪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但被告人林某某累计接受网络六合彩赌博投注总金额应为294662元,返佣应为人民币4170.6元。鉴于被告人林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林某某系初犯、其开设赌场的时间较短,获利较少,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林某某开设赌场时间短,获利少,是初犯、偶犯,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可以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予以采纳;提出被告人林某某身患多种疾病,患乙肝多年导致肝腹水,身体虚弱,需继续治疗的辩护意见,无相关证据证实,不予采纳;请求对被告人林某某在有期徒刑七个月内量刑的辩护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予以采纳。综上,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林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0月31日起至2015年5月30日止。罚金已缴纳。)二、随案移送的手机二部、台式电脑一台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陈道雄代理审判员 赖志贞人民陪审员 戴文婷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书 记 员 赵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