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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执字第00244号

裁判日期: 2015-05-15

公开日期: 2015-06-18

案件名称

董世界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工伤待遇争议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焦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董世界,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山执字第00244号申请执行人:董世界,男被���行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峰,董事长。本院在执行董世界诉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工伤待遇争议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焦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焦劳人仲案字(2014)275号仲裁裁决书的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赵菊梅执行员  沈跃峰执行员  马宏伟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书记员  李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