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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龙新刑初字第132号

裁判日期: 2015-05-15

公开日期: 2015-11-04

案件名称

陈亦朗、易某等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龙岩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亦朗,易某,罗某甲

案由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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