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龙新刑初字第132号
裁判日期: 2015-05-15
公开日期: 2015-11-04
案件名称
陈亦朗、易某等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龙岩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亦朗,易某,罗某甲
案由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