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汝民初字第1536号

裁判日期: 2015-05-15

公开日期: 2016-06-03

案件名称

杜豪与夏凯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汝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汝南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杜豪,夏凯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汝民初字第1536号原告杜豪,男,1981年11月2日出生,汉族。被告夏凯,男,1976年8月15日出生,汉族。原告杜豪与被告夏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审理过程中,原告杜豪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杜豪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杜豪撤回对被告夏凯的起诉。本案受理费650元,由原告负担。审 判 长  方保利审 判 员  李 程人民陪审员  姜卫华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书 记 员  焦 阳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