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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足法民初字第04830号

裁判日期: 2015-05-15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席皇勇与黄奔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席皇勇,黄奔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足法民初字第04830号原告:席皇勇,男,1980年7月2日出生,汉族。被告:黄奔,男,1978年9月24日出生,汉族。本院在审理席皇勇诉黄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案于2015年4月27日立案受理后,通知原告席皇勇七日内缴纳诉讼费5400元,保全费4020元,原告逾期未履行相应的缴费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席皇勇自动撤诉处理。代理审判员  税云鸿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书 记 员  唐兴莉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