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港北民初字第120号
裁判日期: 2015-05-15
公开日期: 2015-10-11
案件名称
梁仲伟与李丽雄所有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贵港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港北民初字第120号原告梁仲伟。委托代理人陆如积,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李丽雄,女。第三人梁小富,男。第三人梁小艺,现下落不明。原告梁仲伟诉被告李丽雄、第三人梁小富、梁小艺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月13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由代理审判员粟焕玲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陈水英和人民陪审员罗肖萍参加的合议庭,于2015年5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梁仲伟及其委托代理人陆如积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李丽雄及第三人梁小富、梁小艺经本院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08年11月20日,原、被告双方在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时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该协议约定座落于贵港市港北区贵城镇三合开发区4119号房屋一幢[房屋所有权证号:贵房权证字第××号,土地证号:(2001)05**,占地面积120.56㎡,建筑面积553.52㎡]归原告及第三人共同所有,并约定了其他的事项。之后,婚姻登记处准许原、被告离婚并颁发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已发生法律效力。2008年11月25日原告与第三人经自愿协商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原告占上述房产的80%,第三人梁小富、梁小艺各占房产的10%,但至今被告一直未协助原告及第三人办理上述房屋产权的过户手续。原告认为,座落于贵港市港北区贵城镇三合开发区4119号的房屋是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经双方自愿协商已将该房屋各占的份额确定,依法应受法律保护,具有法律效力,被告有协助原告及第三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义务。因此,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座落于贵港市港北区贵城镇三合开发区4119号房屋一幢[房屋所有权证号:贵房权证字第0133**号,土地证号:(2001)05**,占地面积120.56㎡,建筑面积553.52㎡]属原告及第三人按份共有,其中原告占房产的80%,第三人梁小富、梁小艺各占房产的10%,并责令被告协助原告及第三人办理该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被告李丽雄未到庭应诉,亦未提交答辩意见。第三人梁小富、梁小艺未到庭应诉,亦未提交答辩意见。经审理查明,原告梁仲伟与被告李丽雄于1981年12月5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84年4月20日生育大儿子梁小富,1989年9月17日生育小儿子梁小艺。因性格不和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双方于2008年11月20日自愿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三、下列财产归男方及儿子梁小富、梁小艺所有:位于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贵城镇三合开发区4119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为贵房权证字第××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原、被告用该房屋抵押向银行贷款,未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2008年11月25日,原告与第三人梁小富、梁小艺签订协议书,约定贵港市港北区贵城镇三合开发区4119号房屋归梁仲伟、梁小富、梁小艺所有,梁仲伟占百分之八十,梁小富、梁小艺各占百分之十。以上事实,有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屋产权证、协议书以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原、被告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原、被告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和补偿的条款,未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对男女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约定义务。协议约定贵港市港北区贵城镇三合开发区4119号房屋归原告梁仲伟和第三人梁小富、梁小艺所有,该条款是原、被告对其夫妻共有财产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原告梁仲伟与第三人梁小富、梁小艺签订协议书,约定对贵港市港北区贵城镇三合开发区4119号房屋各自占有的份额,该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本院予以支持。综上,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座落于贵港市港北区贵城镇三合开发区4119号房屋(房产证号:贵房权证字第××号)归原告梁仲伟、第三人梁小富、梁小艺所有,原告梁仲伟享有80%份额,第三人梁小富、梁小艺各享有10%份额。本案受理费14790元,由原告梁仲伟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加五提出副本,上诉于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4790元,款汇至户名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贵港分行营业部;账号:45×××93。逾期不交也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审判长粟焕玲代理审判员陈水英人民陪审员罗肖萍二Ο一五年五月十五日书记员农燕新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