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临民一初字第02080号
裁判日期: 2015-05-15
公开日期: 2015-10-27
案件名称
临泉县世联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郭俊华、李进生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临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泉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临泉县世联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郭俊华,李进生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临民一初字第02080号原告:临泉县世联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常应彬,该公司执行董事。委托代理人:白峰,该公司秘书。被告:郭俊华,男,1963年3月10日出生,汉族。被告:李进生,男,1964年4月1日出生,汉族。原告临泉县世联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郭俊华、李进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于2015年5月6日起诉,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中,因案件复杂,不适宜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任本胜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书记员 刘俊俊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