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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临民一初字第02080号

裁判日期: 2015-05-15

公开日期: 2015-10-27

案件名称

临泉县世联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郭俊华、李进生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临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泉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临泉县世联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郭俊华,李进生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临民一初字第02080号原告:临泉县世联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常应彬,该公司执行董事。委托代理人:白峰,该公司秘书。被告:郭俊华,男,1963年3月10日出生,汉族。被告:李进生,男,1964年4月1日出生,汉族。原告临泉县世联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郭俊华、李进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于2015年5月6日起诉,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中,因案件复杂,不适宜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任本胜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书记员  刘俊俊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