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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迁民初字第1009号

裁判日期: 2015-05-14

公开日期: 2015-07-13

案件名称

迁西县永盛达机械有限公司与沈来华修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迁西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迁西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迁西县永盛达机械有限公司,沈来华

案由

修理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河北省迁西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迁民初字第1009号原告:迁西县永盛达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贾立宽,系该公司经理。组织机构代码:××住所地:迁西县洒河桥镇赵庄子村。被告:沈来华,农民。原告迁西县永盛达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沈来华修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5年4月21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马建华独任审判,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5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迁西县永盛达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贾立宽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沈来华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缺席审理完毕。原告迁西县永盛达机械有限公司诉称,2013年至2014年12月15日期间,被告沈来华在原告处修理铲车、装载机及更换配件等,先后累计拖欠原告修理费及配件款76363元,2013年年底已给付原告3万元,尚欠46363元,此款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诉至贵院,要求被告沈来华给付原告修理费46363元,并自诉讼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原告迁西县永盛达机械有限公司为证明自己的主张,提交如下证据:1、销售清单5份。证明被告沈来华拖欠原告修车配件款6363元。2、欠条1份。证明被告沈来华拖欠原告修理费用等70000元。被告沈来华既未提交答辩,亦未参加本院庭审。经审理查明,被告沈来华自2013年起至2014年12月15日期间在原告迁西县永盛达机械有限公司处修理装载机及更换配件等,拖欠原告修理费及配件款76363元。2013年底被告偿还原告部分修理费及配件款30000元,余款46363元未能偿还,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本院。本院认为,被告沈来华拖欠原告迁西县永盛达机械有限公司修理费及配件款46363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沈来华理应及时给付,故原告要求被告偿还46363元修理费及配件款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自诉讼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的诉请,因双方未做出约定,且原告未向本院提出证据予以佐证,故对该项请求,不予支持。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沈来华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迁西县永盛达机械有限公司修理费及配件款人民币46363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60元,减半收取480元,由被告沈来华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马建华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书记员  孙树新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二百六十三条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