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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15-05-14

公开日期: 2015-07-14

案件名称

原告宫朝龙诉韩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德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公告韩伟:本院受理原告宫朝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德城民初字第10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地址: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承办人门玉华电话:0534—2311938当事人要求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