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法执字第652号
裁判日期: 2015-05-14
公开日期: 2015-06-29
案件名称
程金良、秦文新与河南润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邓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邓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邓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邓法执字第652号申请执行人程金良、秦文新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14)邓法民初字第1182号民事判决书,于2014年12月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河南润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现被执行人河南润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4)邓法民初字第118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杨虎城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书记员 刘法宝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