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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歙民二初字第00060号

裁判日期: 2015-05-14

公开日期: 2015-10-15

案件名称

黄山市铁神机械安装有限公司与江西环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歙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歙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山市铁神机械安装有限公司,江西环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案由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二条

全文

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歙民二初字第00060号原告:黄山市铁神机械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法定代表人:余文娟。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余勇行,安徽地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饶飞,安徽地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江西环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法定代表人:周剑。本院在审理原告黄山市铁神机械安装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环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黄山市铁神机械安装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10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查封、扣押被告江西环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20000元的财产或冻结被告江西环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应有债权220000元,并已向本院提供担保。本院认为:黄山市铁神机械安装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查封、扣押被告江西环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价值220000元的财产或冻结被告江西环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应有债权220000元。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员  谢建徽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书记员  吴 刚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