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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川刑初字第180号

裁判日期: 2015-05-14

公开日期: 2015-05-28

案件名称

淄博晨星机电销售有限公司、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淄博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淄博晨星机电销售有限公司,陈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零五条第二款,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

全文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川刑初字第180号公诉机关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被告单位淄博晨星机电销售有限公司,住址淄川区双杨镇大屯村,法定代表人陈某。诉讼代表人陈某甲。被告人陈某,淄博晨星机电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4年5月6日被取保候审,2015年3月12日经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决定被取保候审。辩护人李圣彪,山东诚信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以川检公诉刑诉(2015)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淄博晨星机电销售有限公司、被告人陈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15年4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孙文静出庭支持公诉,被告单位淄博晨星机电销售有限公司诉讼代表人陈某甲、被告人陈某及其辩护人李圣彪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淄博晨星机电销售有限公司自2012年以来,在与淄博佳尼士贸易有限公司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法定代表人陈某让朱某(另案处理)从淄博佳尼士贸易有限公司为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6份用于抵扣税款,金额1061408.57元,税额180439.43元,价税合计1241848元。案发后,已补交税款81100元。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当庭讯问了被告人,宣读出示了证人证言、书证等证据,认为被告单位淄博晨星机电销售有限公司、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请求予以惩处。被告单位淄博晨星机电销售有限公司的诉讼代表人、被告人陈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被告人陈某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均没有异议,提出被告人陈某有以下量刑情节:1、案发后已补交全部税款;2、系初犯;3、有自首情节;综上,建议对被告人陈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的指控相一致,另,2014年5月5日,被告人陈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涉案税款已全部追缴。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予以证实:1、证人证言,证人高某证实淄博晨星机电销售有限公司收到涉案1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全部抵扣税款;证人朱某证实陈某曾通过其从淄博佳尼士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辨认笔录,被告人陈某辨认出朱某;3、书证,说明材料证实陈某投案自首情况;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实淄博晨星机电销售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为××、法定代表人陈某;增值税专用发票,淄川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纳税人保密查询结果告知书证实被告人陈某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额及已通过认证;扣押清单、涉案资金交接清单证实公安机关扣押被告人陈某81100元;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证实被告人陈某达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4、被告人陈某的供述。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单位淄博晨星机电销售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80439.43元并抵扣税款,其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陈某作为被告单位淄博晨星机电销售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采纳。被告人陈某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涉案税款已追缴,对被告单位淄博晨星机电销售有限公司及被告人陈某均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三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单位淄博晨星机电销售有限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罚金已缴纳完毕。)二、被告人陈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三、涉案赃款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靳 莉审 判 员  徐 静人民陪审员  杨爱萍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代理书记员  司丽俊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