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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雨民一初字第00996号

裁判日期: 2015-05-14

公开日期: 2015-11-30

案件名称

杨宏丽与王祥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马鞍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雨民一初字第00996号原告:杨宏丽,女,1958年3月12日生,汉族。被告:王祥,男,1978年11月7日生,汉族。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杨宏丽诉被告王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由于双方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赵雪珍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书记员  孙惠娟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