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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南执字第1027号

裁判日期: 2015-05-14

公开日期: 2015-06-09

案件名称

王智劳动争议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南执字第1027号王智:原告王智与被告天津尚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南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南劳人仲案字(2015)第38号仲裁裁决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申请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5)南执字第1027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于钟亮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书记员  付姚姚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