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南执字第1027号
裁判日期: 2015-05-14
公开日期: 2015-06-09
案件名称
王智劳动争议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南执字第1027号王智:原告王智与被告天津尚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南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南劳人仲案字(2015)第38号仲裁裁决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申请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5)南执字第1027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于钟亮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书记员 付姚姚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