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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谯刑初字第00035号

裁判日期: 2015-05-13

公开日期: 2016-08-19

案件名称

邵某某、颜某甲等开设赌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亳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邵某某,颜某甲,刘某甲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谯刑初字第00035号公诉机关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邵某某(又名:邵影),女,1979年11月18日出生于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汉族,个体户,住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2014年6月20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被亳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4年12月31日由本院取保候审。现在居住地。被告人颜某甲(又名:颜刚),男,1976年10月19日生于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汉族,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民警,住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2014年9月24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被亳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4年12月31日由本院取保候审。现在居住地。辩护人吴强、刘龙彬,安徽重信众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刘某甲(又名:羔羔、高高),男,1976年9月23日出生于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汉族,亳州市供电公司益源公司职工,住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2014年7月15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被亳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4年12月31日由本院取保候审。现在居住地。辩护人阮东、段青青,安徽智立律师事务所律师。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谯检公诉刑诉(2014)96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邵某某、颜某甲、刘某甲犯开设赌场罪,于2014年12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宋向前、孟欣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邵某某,被告人颜某甲及其辩护人吴强、刘龙彬,被告人刘某甲及其辩护人阮东、段青青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7、8月份至2014年3月份,被告人邵某某、颜某甲先后在本市谯城区御花园小区29A栋101室和国购名都小区11单元602室其家中设置赌场。由邵某某联系一部分参赌人员,每场人数在十人左右,使用麻将以推牌九的方式赌博,参赌人员每次可下注一百元至两千元不等,被告人刘某甲则在赌场内放高利贷。经常参与赌博的有王某���、颜某乙、周某、景某、张某甲等三十余人,赌场内免费提供饭菜、香烟、茶水等。期间,赌资累计达几百万元,邵某某、颜某甲抽头渔利累计达二十万元左右,刘某甲放高利贷获利累计达二十万元左右。公诉机关针对上述事实,提交有相关证据,认为被告人邵某某、颜某甲、刘某甲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邵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未作辩解。被告人颜某甲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未作辩解。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颜某甲未实施开设赌场的行为,没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没有犯罪故意,不构成开设赌场罪,应是无罪。被告人刘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未作辩解。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刘某甲不构成开设赌场罪,只是违法行为,不是犯罪,应是无罪。经审理查明,2013年7、8月份至2014年3月份,被告人邵某某、颜某甲先后在本市谯城区御花园小区29A栋101室和国购名都小区11单元602室其家中设置赌场。由邵某某联系一部分参赌人员,每场人数在十人左右,使用麻将以推牌九的方式赌博,参赌人员每次可下注一百元至两千元不等,被告人刘某甲则在赌场内放高利贷。经常参与赌博的有王某丙、颜某乙、周某、景某、张某甲等三十余人,赌场内免费提供饭菜、香烟、茶水等。期间,赌资累计达几百万元,邵某某、颜某甲抽头渔利累计达二十万元左右,刘某甲放高利贷获利累计达二十万元左右。案发后,被告人邵某某于2014年6月20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供述。被告人刘某甲于2014年6月19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在案证实:1、被告人邵某某供述证明,2013年9月份其几个人好朋友马亚萍、马某甲、董磊、小娇、马丹、张小栋等人,到其家刚开始是来打麻将,其也参加,后来因为有人输钱输多了。提出把麻将改作推牌九,就是用麻将推牌九,其不知道是怎么来的,其就不参加推牌九了。庄家赢时,就给其200-300元钱,让其买饭,庄家一直输时,他们每人给其100元,够其的烟饭钱。他们每天能给其600元至1000元,除去烟、饭、茶叶等费用,每天能剩200元-300元。颜刚不在场,为此他们也经常生气。羔羔(刘某甲)刚开始时也来牌,后来输了几万,他就不来牌了,专门给人家放钱,在场子里放爪子钱。他每天能拿4-5万元钱放在���里,他每天赢利也在1000元左右。2、被告人刘某甲供述证明,2013年9月份到2014年2月底其隔三差五的到邵某某家参与赌博,有时在场子里放爪子钱,是朋友其才借,不熟悉的人其不借,后来其就不来牌了,由于其的人缘比较好,慢慢的借钱人也多了。3、被告人颜某甲供述证明,其爱人做服装生意,平时认识一些朋友,她平时经常来麻将,她朋友到其家来麻将,有时谁输钱了就用麻将推牌九,期间确实也有一部分人是来找朋友的,看到家里来牌就来几把,后来又把刘某甲叫来,听其爱人说有朋友拿的钱输完了,会向他借钱,捞回来后,给他200元钱,其开始就反对,还和家属闹矛盾,在这件事上其有责任,没有管住其爱人,制止不力。4、证人王某甲证言证明,2014年刚过完春��没几天的一天下午朱某给其打电话,讲他和别人推牌九输钱了,让其帮他看看,其就去了。当时朱某赢了四、五万元,其也想试试手气,就参与推牌九。大概是凌晨4点钟结束,其赢了有3000多元钱。从朱某带其去过一次后,其又去了三、四十次,有时是和朱某一块去,有时是颜刚给其打电话让其去的。其大概输钱输了一百七十万元左右,这些钱有一部分是其自己的,一部分是借朱某的,期间也在颜刚家借过爪子钱,但是当天或者第二天都能还上。经常在一起赌博的有李某丙、周某、小美、景某、高娜、士伟、小鹏、张栋、高高的(放爪子钱),一万元一天利息200元。还有个女的,推牌九从中抽水的有时是颜刚、有时是颜刚的家属,每次推牌九的庄家赔通时,参与带牌的人每人抽水100元,一般说每天能抽一万至二万元左右。5、证人朱某证言证明,王某甲一共借其110万元,月息2分,除了2013年5月17日借其20万元给其结了4000元利息外,其它利息都没结。王某甲借其六次钱,给其打5张欠条共100万元,还有2014年1月17日给王某甲转帐10万元。其没带王某甲到颜刚家来过牌,其都不知道颜刚家在什么地方,其和颜刚只是认识,不太熟。6、证人景某证言证明,其没到过御花园参加过推牌九赌博活动,其也不认识颜刚,王某甲、朱某。高娜是其妯娌,他们之间有矛盾。7、证人崔某证言证明,其的职业是和丈夫王某甲在市区马元富民路经营高炉家酒,是谯城区的代理商,其家和公安民警周某、颜刚二人闹矛盾,其要求王某甲欠的外债,其家承担62万元,下余的由周某、颜刚二人承担。8、证人周某证言证明,其没有到市区御花园小区内参与赌博,其认识颜刚,他们在薛阁派出所工作过。其不认识王某甲、高娜、景某、刘某乙的。9、证人李某甲证言证明,2014年农历2月13日其过生日,请亲戚吃饭,邵影也去了,邵影邀其空闲时到她家打麻将,其就同意了。过有半个月左右,她邀其到她家打麻将,其就去了。当天打麻将的有张栋、马亚萍、其和邵影。自那次后,邵影经常给其打电话邀其去来牌,其得闲时就去,其总共去有四、五次,有时打麻将,有时推牌九。参加赌博的有张栋、王小鹏、刘某乙、军哥、大海、羔羔、高娜等人。其没向羔羔借过钱,其见高娜、军哥向羔羔借过钱。都是输了,借羔羔的钱先用着,赢过钱后还钱时给喜面钱,约10000元给200元钱,其在邵影输了有七、八万元,在国购小区里面其也参加过赌博。10���证人马某甲证言证明,2013年8、9月份邵某某给其打电话叫其到她家去玩,她家是个牌场,先打麻将,后来推牌九,最多时有七、八个推牌九,其去有十几次,共输有三、四十万元。牌场从下午开始,到夜里结束,最低每把下来200元,封顶2000元钱。经常去推牌九的有叫和生、小鹏、士伟、侠、还有个和侠一起去的,不知叫啥,还有小鹏的媳妇与亚萍、磊、场子里还有个放爪子钱的高高的男子,其曾经从场子里借过五万元钱。推牌的这些人都是在牌场认识的,经常推牌九的坐庄坐门的是小鹏、生、士伟、磊、侠他们几个人。颜刚、邵某某他两口子不参与推牌,邵某某给他们倒茶、拿个烟、做饭,颜刚在的时候也没干什么事。11、证人左某证言证明,二、三年前认识颜刚、刚开始时是打麻将,其一般都是周六、周日去,周一到周五不去,��参加、三四场,后来就用牌推牌九,其是9月份开始的,刚开始参加的有羔羔、小鹏、士伟、董磊、高娜,小鹏、士伟喜欢坐庄,后来去的有狗子、大海、李某丙、马丹、生、斌等人。羔羔在场子里放钱,没见过他推牌九,谁要用钱,就从他那拿。当场一万元钱,抽下一、二张,只给9800元或9900元。当天还就是一万元钱。在御花园来牌是前期,后来去的人多了,颜刚怕影响不好,场子就搬到国购了,后来一直在国购。邵影一直在那里招呼着,颜刚有时去看看。12、证人王某乙证言证明,其一个公安局的朋友说公安局的颜刚家里有牌局,让其没事去玩,一天其去御花园玩,正好碰见一个朋友从颜刚的场子里出来,其就去颜刚的场子,场子里有20多人,其就参加了,也推过,下过,总共有一个月的时间,其共输了七、八万元,其就不去了。��个场子由颜刚和他媳妇负责场地,收水、做饭、打扫卫生,刘某甲(羔羔)负责放爪子钱,也有时帮颜刚收水。推牌九下注的,最小都是200元独头,没有人下,一般都是下500元,一注最多下注五、六千元。放爪子钱收息200元。参加人有王某丙、李某丙、战争、马丹、狗子(李某乙)、张小洞、老左、颜某乙、曹美玲、彩侠、娇、向阳、刘磊、羔羔的哥刘某甲、吴某、吴某的姑父拉哥、东亮、东亮的媳妇马某甲、董磊、胡某、周某、朱某。去年国庆节前后,颜刚为了不想让去场子里人太杂,就把赌场搬到了他在国购名城房子里,其只去过一次,就不去了。13、证人朱某证言证明,其到颜刚家赌博有四次,第一次是2014年春节过后一天,其和李某丙一起去的,当时在他家中已有七八个人了,其认识的有王小鹏、拉、升、侠,还有一个女的其不认识,她和景某关系很近,他们七八个围在麻将桌上开始推牌九,开始王小鹏坐庄,其玩了一个小时输八千多元,就走了。第二次是在一个星期后,其去时他们正在玩,当时小美坐庄,从下午四点钟玩到夜里十时许,那天其输二、三万元。第三次是几天后,那天中午其和王某甲一起去吃饭,其让他回去,其去的,后来王某甲也去了,当时是小美坐庄,其在那玩一个小时,其亲属打电话其就走了,当时输两三万元。第四次去颜刚家赌博,是在第三次后有十天左右,下午四点钟到颜家,王某甲正在颜刚家玩牌九,其玩有两个小时就走了,其又输两三万元钱。其去四次都是颜刚或者他家属从中抽头获利。羔羔在场子里放爪子钱,其借过一次钱,第二天他给其要200元钱的利息。14、证人孙某证言证明,其媳妇曹某(小美)在2013年中秋节前去���老表颜刚家打过麻将,大概去过三、四次。其去年中秋节前也去过颜刚家推过两、三次牌九。2013年8月底一天下午他们开始来麻将,有人说推牌九,其就参加了。推了半小时其输了800元左右,就不来了。第二次大约是一个星期一天下午其去颜刚家,看见有人推牌九,一个其不认识的男子坐庄,其带了两把,输了四五百元,后两把赢了四五百元。第三次是过两三天后的一天下午,其去颜刚家,其带了8把,输了1000多元,最后推的那个男的给颜刚200元抽水。其三次在颜刚家推牌九时,有一个带门的听别人叫他升。说是市公安局上班。他经常在颜刚家开的赌场来牌。15、证人曹某证言证明,其和颜刚媳妇邵影(毛毛)都是卖淫衣服的,又是亲戚,关系不错,2013年8月份,其到邵影家来麻将,有五六次,后来王小鹏说要推牌九,其在颜刚家里推了三次牌九,共输了28000多元。16、证人黄某证言证明,开始时其和邵影、马丹、世伟、曹娜、马某甲他们几个人经常在邵影家打麻将。2013年5、6月份时,开始推牌九,开始时有其和马丹、世伟、曹娜、马某甲、曹美玲、林林,他们几个人轮流坐庄,一场下来就是三千、五千输赢,到七、八月份又增加王小鹏、张栋、向阳、李某丙、朱某等人。后来人多了,就赌大了。下注时变为最多两千,最小一百元。年前其经常去,过年后其去的就少了。2013年9月份时其连续输三、四场,输有四十多万元。场子里抽头的是颜刚夫妻俩,一般情况下颜刚的家属邵影收抽头的钱,颜刚偶尔也抽,一般是在坐家结锅时,坐家给邵影三百、五百元钱。如坐家赔通时,坐门的和下跑门的人每人给一百元,每场下来,他们夫妻能收六、七千元。在场子里放爪子钱���是羔羔放的。羔羔开始是参与赌博的。大概输了一、二十万元,后来就不赌了。专门在场子里放钱。一万元收二百元利息。17、证人宁某(狗子、李某乙)证言证明,过节后,其和朋友战争听说刘羔兄弟俩在御花园小区颜刚家里设的牌场,就过去了。屋里没几个人,有刘羔、小娇、马丹。刘羔是放爪子钱的,人不够他就坐上去打,其推有十分钟左右,批发市场保安胖子来了,刘羔就下去了,其推有个把小时,人多其就不来了。输有几千元,后来其又去过几次,推过几次,也下过几次,总共输过十几万元。其见过人有王某丙、周某(升)、刘羔、刘某甲、马丹、小娇、向阳、老左、郑某、马某甲、刘磊、李响、拉哥、十八里计生办一个人,颜世伟、朱某等人。抽水钱有人收过后,交给颜刚或颜刚的家属。18、证人张某甲证言证明,其是2013年8月份来的一直到2014年2、3月份出事之前,其总共输了三、四十万元,刚开始去赌博是刘羔羔介绍去的,先开始来麻将,人多了就推牌九。他们一起来牌的有艳红、小娇、董磊、马丹、老左、刘某乙、向阳、颜某乙、朱某、升、羔羔兄弟俩人,彩霞、高娜、小美、李某丙、高炉酒姓王的等人,羔羔在场子里放爪子钱,借一万元钱,当场抽掉200元,当天要还,还一万元。第天200元。庄家赔通时,下牌九赢钱,邵影收每人100元钱,庄家赢钱结锅了,给邵影二百元喜面,邵影每天能收两千元钱。颜刚不来牌,有时下班去看看,平时都是他家属招呼着。19、证人郑某证言证明,2013年7、8月份的天,其打电话问其媳妇在哪来,她讲在影子(邵某某)家来牌来,其就过去了,到御花园小区29栋东边一个小别墅,等��媳妇马某甲打完牌就走了。过了两、三天,其又去御花园找马某甲,到屋里看到有五、六个人在那推牌九,过一会他们就走了。又过两三天其又去找马某甲,这次马某甲也参加了,其看到后也去玩一会,从晚上7点钟到8点多钟,其赢了有3000多元钱就走了,从那以后,其又去过几次,当时来牌其认识的有明明、开、小鹏、狗子、战争,还有个怀孕的女子。其去的那几次,都是庄家赢就拿出200元钱给邵某某。20、证人吴某证言证明,2013年8月中旬的一天,其和颜刚、王小朋吃过饭后,颜刚提出到他家坐坐,他们就去了,到颜刚家,他家里有几个女的也在,他们说一会话,王小鹏提出玩几把牌,他们就开始了,马丹的朋友开始推的,马丹坐西门,公安局的生坐东门,北门坐一个人其不认识,跑门的有其,王小鹏和他家属,颜刚的老表两口子��还有几个女的,其不认识。先是个女的推的,其赢了八九千,后来换生推的其赢了八九千元。第二次是过有十几天,颜刚和王小鹏给其打电话让其去玩,其去赢了三、四千就走了。第三次是过有三四天左右,其到时马丹和另一个人推的。其到颜刚家没多长时间,其家属给其打电话说小孩病了,其就走了。21、证人马某乙证言证明,其是从2013年8月份至9月份到颜刚家来牌的,她们一起赌博有颜刚、邵影、周某(升)、曹娜、士伟、曹美玲、孔林林、东亮、马某甲、小娇、羔羔、王小朋、王小朋家属、向阳、董磊、彩霞、栋栋、拉哥等人。其平时都是下午5点左右去,走的时候不固定,有时走的早,有时走的晚,用麻将推牌九,谁赢谁往颜刚茶几子上放一、二百元,谁输的没钱了,就找羔羔借钱,赢了再还给他。22、证人王某丙证言证明,其是从2013年8月上旬开始,直到2014年3月底到颜刚家赌博的,参与的人有士伟、曹美玲、孔林林、东亮、马某甲、高高、董磊、霞姐、小栋、马丹、朱某、李某丙、明明、小美、战争、狗子、老左等人。高高在不来牌时就在颜刚家玩,帮庄家看锅,庄家赢了就给高高点洗面钱,有时200元,有时500元不固定,有时谁要是输钱了,高高就借点钱给他们,借的钱要是赢钱了就给个二百三百的。23、证人姜某甲证言证明,其是从2013年7、8月份开始到颜刚家来牌,到2014年春节前其就不去了,经常去赌博有十几个人邵影负责抽头钱,没见过颜刚抽头,有时把抽头钱给羔羔,羔羔再转给邵影。羔羔专门在场子里放爪子钱,谁输钱就从羔羔那里拿钱,从羔羔手里拿一万元就是二百元的利息,也没有手续,其从羔羔借三万元���没还上来。24、证人闫某(战争)证言证明,其是2013年10月1日前到颜刚家来过牌,大概是一个星期的时间,其就不去了。颜刚和邵影两个人不来牌,有人来牌不走时,邵影就负责给大家弄饭,烟啥的,颜刚就在家看着。有时有人赢钱时抽点钱,羔羔和他哥在场子里放高利贷,一万元抽二百元钱。25、证人刘某乙证言证明,其到颜刚家来牌是从2014年年初去的,大概去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去有十一、二次。他们是用麻将牌推牌九,羔羔在场子里放高利贷,一万元多给二百元。庄家通赔时,赢钱的人就给邵影一百元钱,说是让邵影买烟,弄饭的钱。庄家要是赢钱了就给邵影两百元钱,其输了十五六万元。26、证人姜某乙证言证明,其是2013年10月份其朋友羔羔打电话让其到颜刚家玩,第一次是羔羔带其到颜刚家去的,当时有颜某乙、王某丙、升哥(周大海)、马某甲、冬亮夫妻俩、曹美玲和孔林林夫妻俩,他们正用麻将推牌九来,他们轮流坐门,其下跑门,第一次其输了一万多元钱,第一次去过后,其就经常到颜刚家赌博。一直到2014年2月20日止,其从2014年2月18日下午玩,一直玩到夜里十二点左右,其输了二十二万元,其2月19日给颜刚打的欠条,欠颜刚二十万元。其是从场子里欠羔羔的爪子钱,其欠羔羔三十三万元,颜刚从羔羔身上给其接过二十万元,其给颜刚打的欠条,其现在还欠羔羔二十九万元,都是在牌场借的钱,其也在颜刚御花园的家里玩过牌,还在他国购小区11栋六楼玩过牌,场子里是颜刚夫妻俩抽头,邵影抽的多点。27、证人李某丙证言证明,其是2013年8月份至2014年3月份上旬就不去了,就是那场子出事了,其总共输了一二十万元。羔羔的家属和邵关系很好,羔羔在场子里放爪子钱,一万元钱一天200元利息。颜刚不来牌,有时下班他去看看,平时都是他家属邵影招呼着。28、证人李某丁证言证明,2013年7、8月份到邵影家御花园小区,还有国购小区里面一栋六楼上来过牌,第一次是跟吴某一起去的,参与赌博的人有马丹、士伟、马某甲、战争、董磊、老左、小鹏、升、军哥、彩霞、高娜、小美、还有几个叫不名字,还有一个叫羔羔的,他不来牌,是放钱的。推牌九坐庄结锅赢时,给邵影二、三百元钱喜面,庄家连通赔几把时,赢家下牌九的拿出一百元给邵影,颜刚平时不在家,其总共才见他一两次。29、证人胡某证言证明,2013年7月份一天下午其打电话找王小鹏打麻将,他讲不打麻将,要去朋友家���牌九,其就跟王小鹏到御花园小区邵影的家里,她们见面后都认识,其到时客厅有几个人正在推牌九,有王小鹏、颜某乙、马某乙、曹美玲的丈夫林林、姜某甲、升,还有沙发上的两个男子。这次其在邵某某家玩了一个多小时,输了2200元。过三四天下午,邵某某给其打电话让其去玩牌,其又去了,这次玩了两个小时左右,输了7500元钱。两次共输了9700元。去这两次庄家结锅时给邵某某打二百元钱,羔羔在邵某某家时不参与推牌九,他是放爪子钱的,具体怎么放的其不知道。30、证人颜某乙证言证明,2013年8、9月份具体时间记不清了,刘羔给其打电话让其到颜刚家打麻将,先打麻将后推牌九,参加人员有马丹、张栋、马某甲、董磊等人,其他人其记不清了,春节过后其就不去了,后来听说他们闹矛盾了。其在那段时间经常去,多少次其记不清了。麻将是邵影提供的,用麻将推牌九,最低标准是一百元,封顶是两千元,庄家通赔时其他人每人抽一百元给邵影,邵影提供烟酒饭。颜刚大部分时间也都在场,刘羔在场子里放爪子钱。31、证人张某乙证言证明,其和颜刚的家属邵影熟悉,2013年秋天的一天邵影打电话让其到她家来牌,其就去御花园她家了,打牌的有邵影、张栋、马丹、侠姐等人,之后其又去她家打过六七次麻将。后来一到人多时就用麻将推牌九,其也参与了十多次,其都是下注,场子里刘羔放爪子钱,具体怎么算的其不知道。赢钱的每次一百或二百给邵影家,讲是饭、烟及茶水钱。每场也能抽几千元钱。32、证人刘某甲(刘磊)证言证明,2014年10月份其去御花园颜刚家找王小鹏要钱,下午到颜刚家见有十几个人正在推牌九,��朱某、王小鹏、小娇、高娜、士伟几个其认识,其他的其不认识。颜刚和他家属也在家,最小的下一百元,最大的两千元,王小鹏赢三万元,还其一万元其就走了。临走时王小鹏让第二天找他拿八千元钱。过两天因其有事其没去,过有两个月,其给王小鹏打电话他让其到国购名都小区找他,其到地点见有老左、朱某、王小鹏、高娜、士伟、羔羔也在,羔羔没来牌,谁没钱了,找他借,还有几个其不认识的人推牌九,其也参加了。其来有一个多小时,赢两千元钱就走。后又过了半个月,其又去国购名都,其去时有七八个人在推牌九,其也参加了,那天其输一万多元钱。偶尔庄家赔通,坐门的和跑的每人给邵影一百元钱,烟饭由邵影提供。33、现场拍照证明,案发现场情况。34、扣押物品清单证明,颜某甲��赌博工具交公安机关。35、辨认笔录证明,马某甲辨认8号参与赌博的高娜,7号的霞的景某。3号赌博的生的周某。左某辨认3号开设赌场的颜刚。8号在颜刚赌场内借高利贷的人(刘某甲)。2号叫邵影,3号赌博的生。7号的李某丙,11号的大生活经验。孔林林辨认7号赌博的人,12号的生。朱某辨认4号赌博的李某甲,9号景某,5号李某丙,11号放高利贷的羔羔,8号是颜刚,6号士伟。吴某辨认6号颜刚的家属邵影,9号赌博的王小朋,8号颜刚的老表(孔林林),2号的老左,5号的升(生)。郑某辨认7号放爪子钱的羔羔。董磊辨认1号赌博的升(生),7号颜刚,7号放高利贷的羔羔,4号赌博的世伟(颜某乙)。郑某辨认6号参赌的士伟,3号颜刚,1号升(生)。董磊辨认2号赌博的曹娜。郑某辨认9号叫小鹏。董磊辨认6号赌博邵影。郑某辨认7号赌博的李某丙。马某乙辨认12号士伟,3号颜刚,7号东亮,5号栋栋,7号王小朋,10号颜刚。张某甲辨认4号赌博的生,3号放爪子钱的高高,3号赌博的董磊,6号老左,9号士伟,5号老王(王某甲),8号李某丙,9号马丹,11号邵影,1号艳红,10号小美,6号战争。王某丙辨认10号朱某,6号老左,5号李某丙,10号小栋,11号东亮。姜某甲辨认1号士伟。王海峰辨认3号董磊。姜某甲辨认7号战争,5号小鹏,2号拉子,9号羔羔,8号张栋,11号朱某,12号老左,3号东亮。王海峰辨认6号霞姐,6号马某甲,1号美玲,2号马丹。刘某乙辨认3号颜刚,1号张栋,1号小鹏,5号老左,11号升,8号大海,10号董磊,4号羔羔,7号士伟,2号老王(王某甲),6号霞姐,2号小美,11号马某甲,5号高娜。姜某乙辨认1号刘某乙,12号拉,5号颜刚,9号战争(闫某),7号小美,9号侠姐。闫某辨认3号颜刚,10号张栋,1号老左,8号王小鹏,9号羔羔,5号升(生),2号李某丙,12号侠,7号马丹,7号胡某,11号邵影。李某丙辨认12号董磊,8号颜刚,7号羔羔,12号拉哥,10号东亮,9号小鹏,9号老左,8号周某,12号张栋,6号世伟,12号王某甲,6号邵影,5号侠,11号高娜,8号小美,8号马某甲。李某丁辨认11号颜刚,5号羔羔,1号老左,5号士伟,2号刘某乙,8号小鹏,9号升,5号张栋,10号李某丙,12号侠,4号马丹,9号马某甲。胡某辛集1号生(升),9号放爪子钱高高,19号邵某某。张某乙辨认3号邵影,3号颜刚,6号放钱高高,10号王小鹏,4号羔羔,5号颜刚,11号邵某某。李某丁辨认12号美玲,12号高娜。36、归案经过证明,2014年6月20日被告人邵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2014年6月19日被告人刘某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37、户籍��明,被告人邵某某、刘某甲的基本情况。38、前科证明,邵某某、刘某甲无前科。39、报案材料证明,报案的情况。40、调查报案证明,公安机关调查的情况。41、户籍证明,证明机关人员及被告人颜刚基本情况。上述证据,经庭审质证,能够相互印证,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人邵某某、颜某甲开设赌场,被告人刘某甲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资金帮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予惩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邵某某、刘某甲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系自首,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颜某甲在共同犯罪中,起次���或者辅助作用,系从犯,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其辩护人提出未实施开设赌场的行为,没有提供场所,没有犯罪故意,不构成开设赌场罪。经查,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被告人刘某甲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刘某甲不构成开设赌场罪,只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经查,被告人刘某甲在赌场内放高利贷,为赌场提供服务,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对此节辩护意见,不予采纳。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邵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已缴纳5万元)。(缓刑考验期限,自本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剩余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颜某甲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已缴纳)。(缓刑考验期限,自本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三、被告人刘某甲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已缴纳5万元)。(缓刑考验期限,自本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剩余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四、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柴毅审 判 员  王莉人民陪审员  杨丹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书 记 员  张伟附本案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页第页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