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温瑞刑初字第709号

裁判日期: 2015-05-13

公开日期: 2015-05-25

案件名称

王某、嵇某非法经营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瑞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瑞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嵇某

案由

非法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八条第一款

全文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温瑞刑初字第709号公诉机关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某。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4年12月9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月17日被取保候审。被告人嵇某。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5年2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月15日被取保候审。瑞安市人民检察院以瑞检刑诉(2015)70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嵇某犯非法经营罪,于2015年4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5月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杨奔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某、嵇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4年2月份开始,被告人王某在瑞安市马屿镇大南呈佛村家中开设六合彩投注点,接受胡某、吴某、林某、张某甲、李某、徐某等人投注,进行六合彩赌博,并将六合彩投注情况上报给被告人嵇某,被告人嵇某再转报给上家,由上家进行输赢吃赔,被告人王某、嵇某各收取投注额的3%、2%作为提成。2014年12月9日20时许,被告人王某在家中接受他人投注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被缴获作案工具生肖合码表1张及六合彩宣传册1本。至被查获日止,被告人王某共接受六合彩投注110余期,投注金额达11万余元。被告人王某、嵇某分别获利人民币3300元、2200元。2015年2月6日,被告人嵇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王某、嵇某分别向本院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3300元、2200元。上述事实,被告人王某、嵇某在庭审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董某、胡某、吴某、林某、张某甲、李某、徐某、施某、张某乙的证言,辨认笔录,检查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及照片,通话详单,票据,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抓获经过,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嵇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六合彩,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告人嵇某有自首情节,案发后均能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且经审前调查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均依法与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为严明国法,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根据两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王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嵇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的缓刑考验期限,均从本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三、被告人王某、嵇某退出的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55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四、扣押于瑞安市公安局的“六合杀手”宣传册一本、生肖合码表一张,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蔡丽娜人民 陪 审员 李熊熊人民 陪 审员 黄瑞芬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代)书记员 林 丹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