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永民初字第515号
裁判日期: 2015-05-13
公开日期: 2015-06-23
案件名称
黄壬容与曹良国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永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兴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壬容,曹良国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百五十三条
全文
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永民初字第515号原告黄壬容,女。委托代理人曹建国,男,永兴县樟树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曹继明,永兴县维群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曹良国,男。原告黄壬容诉被告曹良国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4月23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曾丽英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黄壬容及其委托代理人曹建国、曹继明,被告曹良国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黄壬容诉称:2013年2月7日,被告强占原告宅基地,双方发生争吵,被告用木棍打断了原告的右手。原告的伤情经鉴定构成轻伤和十级伤残。2014年3月17日,原告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被告自愿赔偿原告医药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0800元,于2014年6月30日之前支付3000元,余款于2014年12月30日之前付清。被告向原告支付3000元后便拒不支付剩余款项,原告经多次催讨无果,故诉至法院,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7800元;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被告曹良国辩称:我屋前的地是1984年向原告的哥哥曹华松买的。2013年2月2日原告和曹善国问我要地基钱,我拒绝了,他们就推倒我砌的墙,2月7日,他们又来拆我重砌的墙,因此我与原告发生冲突,在冲突过程中,原告受伤,但原告的伤不是我造成的,是她搬石头时将自己砸伤的。经审理查明:2013年2月7日,原、被告因宅基地问题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原告右手受伤。原告的伤情经鉴定构成轻伤和十级伤残。2014年3月17日,此纠纷经永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永兴县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原、被告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被告自愿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0800元,于2014年6月30日之前支付原告3000元,余款7800元于2014年12月30日之前付清。被告支付了3000元之后余款一直拒不支付,原告遂诉至法院。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被告是否应当向原告支付7800元赔偿款。本案中,被告因宅基地与原告发生纠纷,造成原告受轻伤,并构成十级伤残,之后,在刑事诉讼阶段,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被告自愿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0800元。刑事和解协议是由加害人与被害人经过协商后所达成的,就加害人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带来损害进行赔偿的约定。本案中原、被告之间达成的刑事和解协议是双方在自愿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一致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合法有效,被告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义务,被告在支付了3000元赔偿款后,拒不支付余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被告应当将余下的赔偿款7800元支付给原告,故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限被告曹良国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黄壬容赔偿款78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曹良国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员 曾丽英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代理书记员 宋金亮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