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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包东刑初字第169号

裁判日期: 2015-05-13

公开日期: 2015-06-25

案件名称

郭某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包头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郭某

案由

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4)包东刑初字第169号公诉机关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郭某,男,1986年2月15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捕前住包头市,因涉嫌诈骗罪,于2014年12月24日被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诈骗罪,经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5年1月23日被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逮捕。现羁押于包头市东河区看守所。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以内包东检刑(2015)第13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某涉嫌诈骗罪,于2015年4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郭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郭某虚构人民警察身份,以给被害人李某某、张某甲驾驶员科目考试、提升信用卡额度等名义骗取二人钱财共计人民币36300元。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提供了被害人李某某、张某某的报案材料及陈述;证人刘某某、赵某某等人的证言;证人赵某某手机支付宝交易信息;欠条复印件、通话录音,被告人郭某的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被告人郭某的供述与辩解等证据。认为,被告人郭某虚构事实进行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提请本院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郭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均未提出异议,表示认罪。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郭某于2014年期间,虚构人民警察身份,以给被害人李某某、张某甲驾驶员科目考试、提升信用卡额度等名义骗取二人钱财共计人民币36500元。上述犯罪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实:被害人李某某、张某某的报案材料与陈述;被告人郭某的供述与辩解;证人刘某某、赵某某、孙某某、张某乙、胡某某、杨某某的证言;证人赵某某手机支付宝交易信息;被告人郭某给李某某出具的欠条复印件、被告人郭某给被害人张某某出具的收条复印件;手机短信及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被告人郭某的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被告人郭某无违法犯罪前科记录证明等证据材料在卷佐证。相互印证证实了被告人郭某骗取他人财物的时间、地点、方法、数额等事实。被告人郭某的身份信息证实了其已达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的事实。上述证据经当庭举证、质证被告人均未提出异议,以上证据均系合法取得,与本案有客观联系,内容客观真实并相互印证,可以作为定案依据,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了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悔过,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鉴于被告人郭某犯罪的事实及悔罪表现等因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郭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2月24日起至2017年3月23日止)。二、责令被告人郭某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36500元。返还被害人李某某人民币33500元;返还被害人张某某人民币30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马 华审 判 员  王晓庆人民陪审员  刘孝聪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书 记 员  刘 华判决所援引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