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开民初字第1915号
裁判日期: 2015-05-13
公开日期: 2015-12-21
案件名称
赵红升与大连民族灝麒麟源万棋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赵红升,大连民族灝麒麟源万棋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开民初字第1915号原告:赵红升。被告:大连民族灝麒麟源万棋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本院在受理原告赵红升诉被告大连民族灝麒麟源万棋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5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无规避法律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赵红升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赵红升负担。审判员 高晓明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书记员 王庆睿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