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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昌民初字第7917号

裁判日期: 2015-05-13

公开日期: 2016-11-30

案件名称

高明云与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昌民初字第7917号本院在审理原告高明云诉被告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北京华合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高明云于2015年5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高明云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高明云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二十五元,由原告高明云负担,已交纳。审判员  冯自华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书记员  张 华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