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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沈铁西民一初字第309号

裁判日期: 2015-05-12

公开日期: 2015-08-07

案件名称

原告兰某某诉被告黎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沈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兰某某,黎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沈铁西民一初字第309号原告兰某某被告黎某某本院于2015年3月4日立案受理了原告兰某某诉被告黎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于2015年5月12日以对双方已经在民政局办理完离婚手续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经审查,撤诉是当事人处分自己诉讼权利行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依法准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兰某某撤回起诉。代理审判员  刘晓蕾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书 记 员  高梓竹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