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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南执字第00746号

裁判日期: 2015-05-12

公开日期: 2015-08-21

案件名称

姜俊杰与张明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南执字第00746号张明海:本院已立案受理姜俊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书》第二百四十条规定,限你于2015年5月22日前,按照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联系电话:0558-671****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