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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雨民一初字第00927号

裁判日期: 2015-05-12

公开日期: 2015-06-02

案件名称

张莉与王永林、蒋玉华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马鞍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莉,王永林,蒋玉华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雨民一初字第00927号原告张莉,女,1969年12月9日生,汉族。被告王永林,男,1962年5月4日生,汉族。被告蒋玉华,女,1962年9月1日生,汉族。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张莉与被告王永林、蒋玉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由于被告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代理审判员  周冰一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书 记 员  汪德平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