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雨民一初字第00927号
裁判日期: 2015-05-12
公开日期: 2015-06-02
案件名称
张莉与王永林、蒋玉华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马鞍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莉,王永林,蒋玉华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雨民一初字第00927号原告张莉,女,1969年12月9日生,汉族。被告王永林,男,1962年5月4日生,汉族。被告蒋玉华,女,1962年9月1日生,汉族。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张莉与被告王永林、蒋玉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由于被告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代理审判员 周冰一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书 记 员 汪德平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