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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启和民初字第00503号

裁判日期: 2015-05-12

公开日期: 2015-09-09

案件名称

黄某甲与黄某乙、黄某丙赡养费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启东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启东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某甲,黄某乙,黄某丙

案由

赡养费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一条

全文

启东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启和民初字第00503号原告黄某甲。委托代理人吴学明。被告黄某乙。被告黄某丙。原告黄某甲与被告黄某乙、黄某丙赡养费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黄某甲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止审理。审判员  周喜春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五日书记员  黄婕妤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