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启和民初字第00503号
裁判日期: 2015-05-12
公开日期: 2015-09-09
案件名称
黄某甲与黄某乙、黄某丙赡养费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启东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启东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某甲,黄某乙,黄某丙
案由
赡养费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一条
全文
启东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启和民初字第00503号原告黄某甲。委托代理人吴学明。被告黄某乙。被告黄某丙。原告黄某甲与被告黄某乙、黄某丙赡养费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黄某甲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止审理。审判员 周喜春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五日书记员 黄婕妤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