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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聊东刑初字第82号

裁判日期: 2015-05-12

公开日期: 2015-09-11

案件名称

宋迎春、胡德刚等犯盗窃罪李广海、杨某乙等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聊城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宋迎春,胡德刚,王文柱,戴庆林,赵霖,杨会广,刘龙伟,杨某甲,韩某,刘某甲,李广海,杨某乙,赵某甲,徐某甲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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