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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佛城法执字第1529号

裁判日期: 2015-05-12

公开日期: 2015-06-15

案件名称

陈颖华与佛山市粤创兴商贸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京盈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汇盈富商贸有限公司,佛山市北斗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吴福恒,佛山市轩逸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汇利融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信业商贸有限公司,戴海虹其他合同纠纷普通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用裁定书

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陈颖华,佛山市轩逸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汇利融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京盈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汇盈富商贸有限公司,佛山市北斗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信业商贸有限公司,佛山市粤创兴商贸实业有限公司,戴海虹,吴福恒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佛城法执字第1529号申请执行人陈颖华,女,汉族,1979年9月3日出生,住佛山市禅城区。被执行人佛山市轩逸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3号1区一座918房。法定代表人吴福恒。被执行人佛山市汇利融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金澜南路黎冲段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6座二层37号。法定代表人戴海虹。被执行人佛山市京盈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6楼之二。法定代表人戴海虹。被执行人佛山市汇盈富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号四层401号4102室。法定代表人吴燕平。被执行人佛山市北斗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号四层401号自编4104室。法定代表人吴福恒。被执行人佛山市信业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市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六座二层36号铺。法定代表人吴福恒。被执行人佛山市粤创兴商贸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号4层401号自编4105室。法定代表人陈锦志。被执行人戴海虹,住佛山市南海区。被执行人吴福恒,住所地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县。关于陈颖华与佛山市轩逸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信业商贸有限公司、佛山市京盈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汇利融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汇盈富商贸有限公司、佛山市北斗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粤创兴商贸实业有限公司、戴海虹、吴福恒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佛城法民三初字第20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上述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佛山市轩逸贸易有限公司应在期限内向申请执行人陈颖华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8262.79元(暂计至2015年3月16日)、受理费26433元;被执行人佛山市京盈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汇利融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汇盈富商贸有限公司、佛山市信业商贸有限公司、佛山市北斗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粤创兴商贸实业有限公司、戴海虹、吴福恒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5年3月26日立案,本案执行费12747元。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佛山市京盈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中区居委会华盖路马地街1号广丰商场首层商铺(2)(权证号码030××××9606)和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51号财汇大厦5层501室(权证号码020××××9522)的房产;被执行人佛山市汇盈富商贸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号四层401号(权证号码010××××3903)的房产;被执行人佛山市粤创兴商贸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常教居委会新丰路1号多喜中心三层(权证号码03××00)的房产;被执行人佛山市轩逸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文华中路28号地下一层D1P1号(权证号码010××××3254)、D1P2号(权证号码010××××3251)的房产;被执行人吴福恒、戴海虹名下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湖景路8号3区十六座1501房(权证号码01××14)、湖景路8号3区地下室DS364号(权证号码010××××9698)、DS364号(权证号码010××××9696)房产;被执行人戴海虹名下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32号1区十四座1102房(权证号码C6××87)房产已经由本院另案予以查封[案号:(2015)佛城法执字第1290号]并且正在处理当中,本案待参与上述分配。除此之外,经查询银行、房产、土地、工商、国土等部门调查,未能查控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同意本案终结本次执行。本院认为,本案中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其他财产线索并同意本案终结本次执行,本案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5)佛城法执字第1528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线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邱建聪审判员  陈文戈审判员  钟松毓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书记员  周健玲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