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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平民一初字第612号

裁判日期: 2015-05-12

公开日期: 2015-09-08

案件名称

刘月蓉与黄慧利、石壁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平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果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平民一初字第612号原告:刘月蓉,女。被告:黄慧利,女。被告:石壁,男。刘月蓉诉石壁、黄慧利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原告未在法定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国务院《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代理审判员昌绍友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书记员黄碧雪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