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平民一初字第612号
裁判日期: 2015-05-12
公开日期: 2015-09-08
案件名称
刘月蓉与黄慧利、石壁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平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果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平民一初字第612号原告:刘月蓉,女。被告:黄慧利,女。被告:石壁,男。刘月蓉诉石壁、黄慧利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原告未在法定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国务院《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代理审判员昌绍友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书记员黄碧雪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