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执字735号
裁判日期: 2015-05-12
公开日期: 2015-09-23
案件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与刘少双、李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中执字735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被执行人刘少双。被执行人李莉。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与被执行人刘少双、李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业经本院审理终结,并于2014年9月17日作出(2014)中民初字第3039号民事判决书,且已发生法律效力。2015年4月16日,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在本案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4)中民初字第3039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何晓鲁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书记员 徐林芳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