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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执字735号

裁判日期: 2015-05-12

公开日期: 2015-09-23

案件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与刘少双、李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中执字735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被执行人刘少双。被执行人李莉。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与被执行人刘少双、李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业经本院审理终结,并于2014年9月17日作出(2014)中民初字第3039号民事判决书,且已发生法律效力。2015年4月16日,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在本案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4)中民初字第3039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何晓鲁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书记员  徐林芳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