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蓝法执字第70号
裁判日期: 2015-05-12
公开日期: 2015-05-21
案件名称
欧阳某菊与龚某文离婚纠纷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蓝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蓝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蓝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5)蓝法执字第70号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欧阳某菊与被执行人龚某文离婚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龚某文已自动履行完毕,现通知如下:湖南省蓝山县人民法院(1998)蓝民初字第111号民事判决书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抚养费已经执行完毕。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