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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蓝法执字第70号

裁判日期: 2015-05-12

公开日期: 2015-05-21

案件名称

欧阳某菊与龚某文离婚纠纷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蓝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蓝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蓝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5)蓝法执字第70号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欧阳某菊与被执行人龚某文离婚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龚某文已自动履行完毕,现通知如下:湖南省蓝山县人民法院(1998)蓝民初字第111号民事判决书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抚养费已经执行完毕。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