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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台黄刑初字第324号

裁判日期: 2015-05-12

公开日期: 2015-06-16

案件名称

郑云、郑某甲开设赌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台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郑云,郑某甲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台黄刑初字第324号公诉机关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郑云,农民,住台州市黄岩区。2007年1月8日因犯非法拘禁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2009年4月7日因犯开设赌场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与前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09年12月17日刑满释放。2014年9月2日因本案被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刑事拘留,同月30日经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现羁押于台州市黄岩区看守所。被告人郑某甲,农民,住台州市黄岩区。2005年2月22日因犯盗窃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06年6月13日刑满释放。2014年9月27日因本案被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30日经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现羁押于台州市黄岩区看守所。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检察院以台黄检刑诉(2015)29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郑云、郑某甲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4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杨冰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郑云、郑某甲均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1、2014年5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郑云在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双浦村庙、十里铺村下凉山边的庙里、岙岸村被告人郑某甲小店后面、西城街道大树下红旗工艺品厂旁边的棚子里等地开设“四胡”赌场,招揽邓某、吴某等多人来到其开设的赌场赌博。赌场共开设15余日,场头抽头获利人民币9000余元。在岙岸村开设赌场时,被告人郑某甲为被告人郑云赌场提供了场所并帮助场头放哨,期间的场头抽头获利人民币6000元。2、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期间,王跃(另案处理)经与被告人郑某甲商议后,在黄岩区岙岸村被告人郑某甲小店后面的空地上开设“四胡”赌场,并招引多人聚众赌博,场头共开设30余日,共抽头获利人民币6万余元。另查明,2014年9月2日、26日,被告人郑云、郑某甲先后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上述事实,被告人郑云、郑某甲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并有证人郑某乙、耿某、邓某、吴某、张某甲、钮某、陈某、张某乙、连某、蒋某、韩某的证言,被告人郑某甲和证人连某、钮某、邓某的辨认笔录,检查笔录,证据保全决定书及清单,扣押决定书,现场照片,二被告人的前科刑事判决书、刑满释放证明书及罪犯档案资料,同案犯的刑事判决书,公安机关关于二被告人到案经过的情况说明及二被告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郑云以营利为目的,与人结伙,开设赌场,招引不特定人员参与赌博,并从中非法获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被告人郑某甲明知他人开设赌场,仍为赌场提供服务,帮助犯罪实施,并从中获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均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人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郑云在前罪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郑某甲曾因犯盗窃罪被刑事处罚,现又犯开设赌场罪,酌情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郑云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郑某甲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减轻处罚。二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依法应予追缴。根据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郑云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七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4年9月2日起至2015年9月1日止。罚金限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清)。二、被告人郑某甲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4年9月27日起至2015年9月26日止。罚金限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清)。三、被告人郑云、郑某甲的违法所得,均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代理审判员  王永兴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代书 记员  王小洁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