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中区法民特字第00043号

裁判日期: 2015-05-12

公开日期: 2015-08-19

案件名称

蒙东生申请宣告蒙平死亡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中区法民特字第00043号申请人蒙东生,男,1954年12月7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渝北区。被申请人蒙平,男,1950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渝中区。本院在审理申请人蒙东生申请宣告蒙平死亡一案中,申请人蒙东生于2015年5月12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本院认为,申请人蒙东生自愿撤回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申请人蒙东生撤回申请。代理审判员  李宁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书 记 员  杨婷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