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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龙民一初字第797号

裁判日期: 2015-05-12

公开日期: 2015-12-11

案件名称

朱明锋与海口宏翔集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八七中心医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口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龙民一初字第797号本院于2015年3月30日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八七中心医院诉被告朱明锋、海口宏翔集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朱庆雄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书记员  张子刚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