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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沈铁西民一初字第1426号

裁判日期: 2015-05-12

公开日期: 2015-08-07

案件名称

原告徐艳秋诉被告吴倩、贺树峰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法院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沈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徐艳秋,吴倩,贺树峰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沈铁西民一初字第1426号原告徐艳秋委托代理人张丽丽被告吴倩被告贺树峰本院于2014年8月22日立案受理了原告徐艳秋诉被告吴倩、贺树峰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伟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鲁慧、人民陪审员王立岩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徐艳秋委托代理人张丽丽,被告吴倩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贺树峰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徐艳秋诉称,判令被告限期对自家的漏水点进行维修,排除对原告生活的妨碍,判令被告对原告的车库进行修缮,恢复原样,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车库无法使用造成的损失。以每月800元计算,从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8月22日共计:3200元整并延续至恢复正常使用止,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吴倩辩称,房子我租出去了,当时我也尽量去沟通过,我不是房屋使用者,我不应当承担责任。被告贺树峰辩称,未答辩。经审理查明,原告徐艳秋购买坐落于沈阳市铁西区车库一个。坐落于沈阳市铁西区房屋所有权人系张云帆及被告吴倩,用途为商业。被告吴倩于2014年3月1日将此房屋出租,现此房屋开设沈阳市铁西区永强海鲜串吧,经营者系贺树峰。原告车库位于被告商铺下面。2014年5月初原告家车库发现漏水,经置地公馆物业服务中心排查可能的漏水渠道,多次对被告商铺上水及地热进行排查都没有发现问题,初步断定可能是下水出现问题。现原告要求赔偿起诉来院。上述事实,有当事人的陈述、原告向法庭提交的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登记情况查询卡、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书、置地公馆物业服务中心情况说明、照片等证据,在卷为凭,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原告提供置地公馆物业服务中心出具的情况说明,载明“与此同时物业工程部主管对于此次漏水事件也高度重视,及时帮助业主排查可能的漏水渠道,多次对D10#门商铺(永强烧烤)上水及地热进行排查都没有发现问题,初步帮助业主断定可能是下水出问题。”根据上述证据可以认定被告商铺上水及地热均没有漏水,结合生活经验,室内用水一般为上水、下水及供暖设备,根据原告提供的上述证据可以认定被告商铺漏水原因为下水问题。故原告要求被告限期对自家的漏水点进行维修,排除对原告生活的妨碍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原告主张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因车库无法使用造成的损失,以每月800元计算,从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8月22日共计:3200元整并延续至恢复正常使用止,其提供的网上询价证据不足,故本院不予支持。沈阳市铁西区房屋现开设沈阳市铁西区永强海鲜串吧,房屋的实际使用及管理者系被告贺树峰,故原告要求被告吴倩赔偿,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贺树峰于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坐落于沈阳市铁西区房屋内下水漏水部位自行进行修复,排除漏水妨碍;二、驳回原告及二被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0元,由被告贺树峰承担(原告已垫付,被告贺树峰于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直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150元,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审 判 长  张 伟审 判 员  鲁 慧人民陪审员  王立岩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书 记 员  高梓竹本案判决所依据的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