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旅民初字第469号
裁判日期: 2015-04-09
公开日期: 2015-04-28
案件名称
姚中才与马青文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姚中才,马青文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旅民初字第469号原告姚中才。被告马青文。本院在审理原告姚中才诉被告马青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4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合理,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姚中才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12元,减半收取56元、其他费用50元,共计106元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姜莉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书记员 潘怡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