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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旅民初字第469号

裁判日期: 2015-04-09

公开日期: 2015-04-28

案件名称

姚中才与马青文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姚中才,马青文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旅民初字第469号原告姚中才。被告马青文。本院在审理原告姚中才诉被告马青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4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合理,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姚中才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12元,减半收取56元、其他费用50元,共计106元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姜莉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书记员  潘怡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