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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烟牟指执字第398号

裁判日期: 2015-04-09

公开日期: 2016-01-08

案件名称

烟台市牟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周立娟、周庆军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烟台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2)烟牟指执字第398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烟台市牟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周立娟、周庆军、田培志、汤书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周立娟、周庆军、田培志、汤书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周立娟、周庆军、田培志、汤书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