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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刑立他字第16号

裁判日期: 2015-04-09

公开日期: 2015-10-22

案件名称

张兆华、张洪普犯非法经营罪刑事决定书

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十六条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2015)刑立他字第16号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兆华、张洪普犯非法经营罪一案,本院经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如下:指定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一审程序对该案进行审判。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