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解执字第898-2号
裁判日期: 2015-04-09
公开日期: 2015-12-01
案件名称
焦作市解放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范丽婷冻结执行裁定书
法院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焦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解执字第898-2号申请执行人:焦作市解放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执行人:范丽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2013)解民二初字第8号民事判决书,于2014年11月12日前按照民事判决书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范丽婷在商行焦南分行的账户存款110000元。执行员 王高升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书记员 齐 鑫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