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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解执字第898-2号

裁判日期: 2015-04-09

公开日期: 2015-12-01

案件名称

焦作市解放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范丽婷冻结执行裁定书

法院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焦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解执字第898-2号申请执行人:焦作市解放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执行人:范丽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2013)解民二初字第8号民事判决书,于2014年11月12日前按照民事判决书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范丽婷在商行焦南分行的账户存款110000元。执行员  王高升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书记员  齐 鑫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