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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云城法立民初字第4号

裁判日期: 2015-04-09

公开日期: 2015-10-12

案件名称

起诉人陈鸿昌劳动争议纠纷不予受理民事裁定书

法院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云浮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鸿昌

案由

法律依据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第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三条

全文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云城法立民初字第4号起诉人陈鸿昌,男,汉族,住云浮市云城区。2015年4月7日,本院收到起诉人陈鸿昌的民事起诉状,起诉人起诉称:2015年1月10日,起诉人应聘进入广东省八建集团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被起诉人为广东省八建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焊工一职,双方约定每月工资为4800元。每天工作8小时,没有得休息,试用期为一个月。福利待遇和我们一样。进入公司1个月后,起诉人即要求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被起诉人的负责人项目经理说没有劳动合同签的。后又说,我们全公司的员工都要押45天的工资,加班没钱的,因为是按月计的。下雨没有开工都当上班。虽然讲押45天的工资,但是起诉人从2015年1月10日入职至2015年3月18日没有领过一分工资,已超出45天,属于拖欠工资。在起诉人工作期间,被起诉人的负责人不仅安排起诉人从事本职外的工作,而且安排中午加班,晚上加班完成工作任务,也没有加班费。在2015年3月18日被起诉人的负责人安排帮电工装电,晚上加班完成吊料平台的安装,都遭到起诉人的拒绝。在下班时被起诉人的负责人叫起诉人到办公室,说明天不用上班了,填一份辞职表后公司会转账入你的建行卡,不填就没有钱拿。起诉人逼于无奈只好填了辞职表。直到2015年3月25日公司先转账入起诉人的建行卡(共57天共计人民币9090元)。综上所述,被起诉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维护起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1、判令被起诉人广东省八建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9600元(自2015年1月10日至2015年3月18日止)。2、判令被起诉人支付违反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4800元(半个月的2倍)。3、判令被起诉人支付加班费共计450元(共计15小时,每小时30元)。4、判令被起诉人共支付14850元。5、判令被起诉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经审查,在起诉人陈鸿昌向本院提交的云浮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于2015年4月3日向陈鸿昌作出的云劳人仲案字[2015]4号《不予受理通知书》显示,陈鸿昌于2015年3月27日向该调解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书[所列被申请人为:广东省八建集团有限公司(本案被起诉人)],经该调解仲裁院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本院决定不予受理。主要理由为申请人的仲裁申请材料不齐备。该《不予受理通知书》还附注:因申请人的仲裁申请材料不齐备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在准备齐备申请材料后在申请仲裁时效内向本仲裁院申请仲裁。本院认为,起诉人陈鸿昌起诉被起诉人广东省八建集团有限公司,请求本院:1、判令被起诉人支付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9600元。2、请求判令被起诉人支付违反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4800元。3、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加班费共计450元,起诉人的诉讼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应以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在起诉人陈鸿昌向本院提交的云浮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作出的《不予受理通知书》显示,由于陈鸿昌的仲裁申请材料不齐备,所以该调解仲裁院不予受理陈鸿昌仲裁申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八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60日期限、申请仲裁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或申请仲裁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通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延误申请仲裁、申请仲裁事项确属劳动争议、申请仲裁主体适格的,人民法院应当对案件进行实体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其他理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通知,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云浮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以陈鸿昌的仲裁申请材料不齐备而不予受理陈鸿昌仲裁申请,起诉人陈鸿昌不服提起诉讼,其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项规定:“起诉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起诉人陈鸿昌的起诉,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第(四)项条件,本院依法不予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对起诉人陈鸿昌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  李鉴洪审判员  毛秋月审判员  刘星荣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书记员  陈丽萍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