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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粤高法刑四终字第134号

裁判日期: 2015-04-09

公开日期: 2017-06-29

案件名称

吴志坚、张卫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吴志坚,张卫强,桑倩,吴锦华,周爱华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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