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粤高法刑四终字第134号
裁判日期: 2015-04-09
公开日期: 2017-06-29
案件名称
吴志坚、张卫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吴志坚,张卫强,桑倩,吴锦华,周爱华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