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汕澄法执恢字第26-1号
裁判日期: 2015-04-09
公开日期: 2016-07-07
案件名称
余煌与杜晓伟、杜绍冰执行裁定书
法院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汕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余煌,杜晓伟,杜绍冰,郑爱华,姚伟航,姚坤华,李瓦儿,姚文海,林海阳,余佳文,余泽河,余愈惜,张奕波,林燕銮,陈泽培,杜鑫楷,朱彦伟,林文佳,杜翼,杜景坤,余楚贤,杜帆,杜绍成,杜佩莹,林良平,余舜莹,陈海川,杜博杰,杜绍毫,陈妙琴,杜焕金,杜亨伟,杜玩惜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百四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汕澄法执恢字第26-1号申请执行人余煌,男,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510。法定代理人余海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委托代理人张宋标,广东明捷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余镇群,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被执行人杜晓伟,男,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539。被执行人杜绍冰,男,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538。被执行人郑爱华,女,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3523。被执行人姚伟航,男,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550。被执行人姚坤华,男,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534。被执行人李瓦儿,女,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525。被执行人姚文海,男,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0454。被执行人林海阳,男,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85X。被执行人余佳文,男,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516。被执行人余泽河,男,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511。被执行人余愈惜,女,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52X。被执行人张奕波,男,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813。被执行人林燕銮,女,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846。被执行人陈泽培,男,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819。被执行人杜鑫楷,男,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539。被执行人朱彦伟,男,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556。被执行人林文佳,男,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837。被执行人杜翼,男,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515。被执行人杜景坤,男,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537。被执行人余楚贤,女,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543。被执行人杜帆,男,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51X。被执行人杜绍成,男,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537。被执行人杜佩莹,女,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528。被执行人林良平,男,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876。被执行人余舜莹,女,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886。被执行人陈海川,男,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816。被执行人杜博杰,男,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513。被执行人杜绍毫,男,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539。被执行人陈妙琴,女,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869。被执行人杜焕金,男,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519。被执行人杜亨伟,男,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513。被执行人杜玩惜,女,汉族,住汕头市澄海区,公民身份号码×××2569。本院执行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余煌与被执行人杜晓伟等32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于2013年12月25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于2015年3月2日立案恢复执行。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9)汕中法刑一初字第4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依法向各被执行人发出恢复执行通知书,责令各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各被执行人至今没有履行。本院查明被执行人姚坤华、被执行人余泽河、被执行人杜景坤、被执行人杜绍成、被执行人杜绍毫、被执行人杜绍冰名下各有一处房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一、查封被执行人姚坤华所有的位于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涂城村外园13巷1号房地产;二、查封被执行人余泽河所有的登记在余亚猪名下的位于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永新村南麦沙12巷16号房地产【《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列澄府集建字(1990)第0521070102308号】;三、查封被执行人杜景坤所有的位于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涂城村东园南8巷14号房地产;四、查封被执行人杜绍成所有的位于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涂城村下深田5巷3号房地产;五、查封被执行人杜绍毫所有的位于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涂城村五榕路6巷3号房地产;六、查封被执行人杜绍冰所有的位于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涂城村中心南路23号房地产;七、上述查封期限各为三年。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1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卢少佳审 判 员 杜式健代理审判员 徐志明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书 记 员 陈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