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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二中执复字第00597号

裁判日期: 2015-04-09

公开日期: 2016-11-14

案件名称

姚晶晶对下级法院执行异议裁定的复议执行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复 议 决 定 书(2015)二中执复字第00597号复议申请人姚晶晶,女,1983年8月1日出生。复议申请人姚晶晶不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4月1日作出的(2015)东执字第1284号拘留决定,向本院提出复议申请。在本院审查过程中,姚晶晶于2015年4月8日申请撤回复议申请。经审查,本院认为,姚晶晶申请撤回复议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如下:准许姚晶晶撤回复议申请。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