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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城民二初字第83号

裁判日期: 2015-04-09

公开日期: 2015-12-17

案件名称

甘肃飓风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与张建设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兰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甘肃飓风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张建设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 事 裁 定 书(2015)城民二初字第83号原告甘肃飓风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兰州市城关区。法定代理人蔡润强,系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王竞,甘肃金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李正刚,甘肃金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张建设原告甘肃飓风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张建设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因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王秀燕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书记员  赵鑫林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