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万法刑初字第00211号
裁判日期: 2015-04-09
公开日期: 2015-10-22
案件名称
李某某,方某某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某某,方某某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万法刑初字第00211号公诉机关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某某,男。2006年6月27日因犯盗窃罪,被凤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07年7月25日因犯盗窃罪,被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因涉嫌犯盗窃罪,2014年12月19日被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2015年4月9日由万州区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重庆市万州区看守所。被告人方某某,男。2006年1月17日因犯盗窃罪,被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2012年6月20日因��盗窃,被华蓥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2012年8月20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盗窃罪,2014年12月11日被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1月16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重庆市万州区看守所。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渝万州检刑诉(2015)第17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某、方某某犯盗窃罪,于2015年3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杨长康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8月19日凌晨3时左右,被告人李某某、方某某到万州区渝东花园路292号附1号5-4室被害人李某某家中,由被告人方某某望风,被告人李某某采用插片开锁的方式进入被害人家中。盗走价值人民币566元的“优恩”牌US910T型手机一部、现金人民币8000元。被告人李某某分得赃款4000元,被告人方某某分得赃款4000元和手机一部。案发后被盗手机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了被害人。另查明,2014年12月18日,被告人李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被告人方某某于2014年12月11日被公安民警抓获。案发后,被告人李某某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80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书证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抓获经过、价格鉴定结论书、扣押发还物品清单、刑事判决书、情况说明、辨认笔录、收条及谅解书、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指认现场照片及平面图、被告人李某某、方某某的户籍证明、被害人李某某的陈述、证人方某某的证言、被告人李某某、方某某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方某某以非法占��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李某某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方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和辅助的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方某某在前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方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提出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方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本院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李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李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4月9日起至2015年10月8日止。罚金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的第二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二、被告人方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2月11日起至2015年6月10日止。罚金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的第二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谭 勇人民陪审员 冉振平人民陪审员 陈 莉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书 记 员 张惠中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