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龙民一初字第364号
裁判日期: 2015-04-09
公开日期: 2015-05-28
案件名称
陈意与林长慧与唐声辉与薛忠华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口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龙民一初字第364号���院于2015年2月6日受理原告陈意与被告林长慧、唐声辉、薛忠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林长慧、唐声辉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代理审判员 沈玉华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书 记 员 罗湘莹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