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龙民一初字第364号

裁判日期: 2015-04-09

公开日期: 2015-05-28

案件名称

陈意与林长慧与唐声辉与薛忠华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口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龙民一初字第364号���院于2015年2月6日受理原告陈意与被告林长慧、唐声辉、薛忠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林长慧、唐声辉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代理审判员  沈玉华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书 记 员  罗湘莹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