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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肇德法播民初字第22号

裁判日期: 2015-04-07

公开日期: 2015-05-05

案件名称

董永运与岑结梅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德庆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德庆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董永运,岑结梅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二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五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全文

广东省德庆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肇德法播民初字第22号原告(反诉被告):董永运,男,1981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德庆县。委托代理人:龙建芳,男,1972年8月18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德庆县。被告(反诉原告):岑结梅,女,1953年7月9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德庆县。原告(反诉被告)董永运诉被告(反诉原告)岑结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月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罗小晶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反诉被告)董永运及其委托代理人龙建芳、被告(反诉原告)岑结梅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董永运诉称:我从2007年年底开始经营农资生意,被告于2010年开始在我经营的农资部购买农资种果(约60亩),每年约购买农资近4万元,每年都有支付部分货款,但后来被告共欠原告货款54570元,有2014年1月29日写下的欠条为证。被告给我写下了欠条之后,没有再在我处购销部购买农资。我欠供货商近100多万元,供货商一直向我追讨货款,我现在全家经济已陷入困境,连基本生活都成问题。我多次向被告追讨货款,被告却一直以经济困难为由不肯清偿,据此,原告请求判令:一、被告立即清偿欠款54570元及利息(从起诉之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万分之二点支付);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被告岑结梅辩称:我欠原告54570元农资货款是事实。但原告于2013年出售假农药(920事件),让我损失72000元,也就是说减去我欠原告的54570元,原告还需要还我17430元,因此我提出反诉,原告应赔偿我72000元。经审理查明:原告在德庆县经营农资生意,被告在原告经营的农资部购买农资种果,但只支付了部分货款。2014年1月29日被告写下欠原告农资款56570元欠条给原告,之后,被告支付了2000元货款给原告,现被告实欠原告农资货款54570元,后经原告追讨无果,原告遂向本院起诉请求被告立即清偿欠款及利息,本案在审理期间被告提出反诉,认为原告售卖假农药,请求法院判令原告赔偿损失72000元。原告答辩认为没有出售过假农药给被告,故不同意被告要求赔偿损失的反诉请求。上述事实,有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德庆县某农资购销部营业执照复印件、欠条复印件、农资门店经营承包合同复印件、被告身份查档复印件以及当事人的陈述笔录在案为凭,并经本院审查,可以采信。本院认为:本案是买卖合同纠纷,被告向原告赊购农资商品,尚欠货款54570元,有被告立下的欠条为凭,事实清楚,本院应予认定。故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清偿所欠货款,理据充分,本院予以支持。至于利息的问题,因双方未有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础利息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息标准计算。”的规定,现原告要求支付利息,应从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本案被告提出反诉认为原告于2013年出售假农药并造成其损失72000元,反诉请求原告赔偿,本院认为,被告在本案提出要求原告赔偿损失的反诉请求属于另一个民事法律关系,在此,本案不予合并审理,被告应另行起诉解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五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限被告岑结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内清偿欠款5457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5年1月8日计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清偿日止)给原告董永运。被告如果不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607.13元,由被告岑结梅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  罗小晶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书 记 员  梁锦信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