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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当阳刑初字第00046号

裁判日期: 2015-04-07

公开日期: 2015-06-10

案件名称

叶仁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当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当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叶仁平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全文

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鄂当阳刑初字第00046号公诉机关当阳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叶仁平,外号“老叶”,无业。1991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1年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7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09年3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1年9月17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14年12月12日被刑事拘留,当月2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当阳市看守所。当阳市人民检察院以当检公诉刑诉(2015)4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叶仁平犯贩卖毒品罪,于2015年3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3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当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龙贵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叶仁平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4年6至7月,被告人叶仁平以贩养吸,以每颗毒品麻果35元、50元不等的价格,先后四次在当阳市城区贩卖给齐某、徐某等人计35颗麻果和50元的1包冰毒,以及查获的2包冰毒等,共重3.52克,获利1350元。分述如下:1、2014年6月的一天,齐某到当阳市玉阳办事处新民巷叶仁平的租住屋内,采用赊账的形式,以每颗毒品麻果50元的价格向叶仁平购买2颗,重约0.18克,叶仁平获利100元。2、2014年6月的一天晚上,齐某到当阳市玉阳办事处新民巷叶仁平的租住屋内,采用赊账的形式,以每颗毒品麻果50元的价格向叶仁平购买麻果3颗和1包冰毒,重约0.47克,叶仁平获利200元。3、2014年7月的一天,徐某与叶仁平约好在当阳市城区中医院门口交易毒品后,徐某以每颗麻果35元的价格向叶仁平购买20颗,重约1.8克,叶仁平获利700元。4、2014年7月的一天上午,陈某电话联系徐某向其购买毒品麻果,徐某称自己手里没货,愿意帮助陈某寻找其他卖家。当日下午,徐某约陈某到当阳市城区玉阳路东兴宾馆对面找叶仁平购买毒品麻果,徐某出150元、陈某出200元,以每颗毒品麻果35元的价格,共向叶仁平购买麻果10颗,重约0.9克,徐某分得麻果6颗、陈某分得麻果4颗,叶仁平获利350元。5、2014年11月27日凌晨,叶仁平在当阳市城区被巡逻民警查获,从其所骑摩托车内搜到毒品疑似物2包。经鉴定,1包白色晶体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份,净重0.15克;1包灰色粉末中检出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成份,净重0.02克。当日,叶仁平因吸毒、携带管制刀具违法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七日。上述事实,被告人叶仁平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且有当阳市公安局对叶仁平行政拘留等情况的说明及在拘留所抓获叶仁平的经过,证据保全清单及扣押毒品、吸壶等物的清单,齐某、孔某、卢某对叶仁平照片的辨认笔录,当公(玉)行罚决字(2014)第487-48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宜)公(司)鉴(化)字(2014)937号物证检验报告,上缴毒品入库登记单,本院(2001)当刑初字第41号、(2009)当刑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书及叶仁平的释放证明,证人齐某、孔某、徐某、卢某、陈某的证言,被告人叶仁平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叶仁平无视国家法律,向他人多次贩卖成份为甲基苯丙胺的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叶仁平不思悔改,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罪,属累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属以贩养吸人员,其被抓获时收缴的毒品应计入贩毒数量,但应考虑吸食毒品的情节,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七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四)项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叶仁平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2月12日起至2018年8月11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缴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曹恩双审 判 员  宋开军人民陪审员  李爱华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书 记 员  童 涛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