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蒙民一初字第00559号
裁判日期: 2015-04-07
公开日期: 2015-12-26
案件名称
原告洛阳市逸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被告涡阳县远方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涡阳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蒙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蒙城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洛阳市逸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涡阳县远方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涡阳支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蒙民一初字第00559号原告:洛阳市逸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构代码:78808485-1。住所地洛阳市吉利区中原路东段。法定代表人:张贝,系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杨红立,系河南诤研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涡阳县远方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涡阳县城西镇淮中大道西段美的汽车大市场3号楼。机构代码672639814-3法定代表人:张景良,系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刘政、邓扬龙,系安徽永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涡阳支公司,住安徽省涡阳县紫光大道北侧。机构代码85210112-7。法定代表人:李莉,系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王闯,系安徽淮中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在审理原告洛阳市逸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被告涡阳县远方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涡阳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4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洛阳市逸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87元,予以司法救助。审判员 王雪艳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书记员 李慧慧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