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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吉中民二初字第130号

裁判日期: 2015-04-07

公开日期: 2016-06-30

案件名称

原告吉林昊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瀚海弘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被告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林省吉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吉林昊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瀚海弘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第八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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